张小泉被执行31.3亿,强制执行法律知识全解析!
张小泉 “折戟”,31.3 亿执行案来袭
最近,一条财经新闻在各大媒体平台炸开了锅: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人张樟生,还有关联公司上海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张国标等人,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高达 31.3 亿余元 ,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一出,舆论哗然。要知道,张小泉可不是一般的企业,它可是有着近 400 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是 A 股市场的 “刀剪第一股”,曾经风光无限,如今却深陷债务泥潭,着实令人唏嘘。
天眼风险信息显示,张小泉集团现存 6 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 38 亿余元,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樟生已被限制高消费。曾经在刀剪市场独占鳌头,产品畅销大江南北,备受消费者信赖的张小泉,怎么就走到了被强制执行 31.3 亿的这一步呢?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商业故事和法律问题?今天,咱们就来好好捋一捋,顺便也聊聊这强制执行背后的法律门道。
31.3 亿债务,从何而来?
张小泉集团此次高达 31.3 亿的债务,并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
从企业经营管理的角度来看,张小泉集团存在着诸多决策失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和优化产品,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然而,张小泉集团在产品创新方面明显滞后。以 “拍蒜刀断” 事件为例,这一事件看似偶然,实则反映出张小泉产品在设计和质量把控上的问题。在消费者的传统认知中,菜刀不仅要能切菜,偶尔用来拍蒜也是常见操作。而张小泉菜刀却在这一基本功能上 “翻车”,这无疑让消费者对其产品质量产生了严重质疑,导致品牌形象受损,市场份额下降。
从财务数据来看,张小泉的业绩近年来也不容乐观。2023 年,公司营收净利双降,营收 8.1 亿元,归母净利润仅 0.25 亿元 。业绩下滑,盈利能力减弱,使得企业在偿还债务、扩大生产等方面面临巨大压力。
在资本运作方面,张小泉集团也存在一些问题。其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过去几年大量投资与张小泉主业无关的项目,如物流、房地产等。这种多元化扩张策略,在市场环境好的时候或许能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但一旦市场形势不好,就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就像 2022 年,富春控股因对外投资失败,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直接引发多起债务纠纷 。而在 2023 年,控股股东又为富春控股与上海城邦保理公司的 2 亿元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导致股份被冻结 。这些过度的资本运作和盲目投资,使得张小泉集团深陷债务泥沼,难以自拔。
强制执行:法律的最后防线
在了解了张小泉集团的债务困境后,我们再来深入探讨一下强制执行这一法律手段。强制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当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它就像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障着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强制执行有着详细的规定。其中,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这就为权利人在面对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
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得以维护。想象一下,如果没有强制执行这一手段,那么法院的判决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胜诉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法律的公信力也将受到严重损害。比如在合同纠纷中,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如果没有强制执行,那么履行义务的一方就会遭受损失,市场交易的公平和诚信原则也将被破坏。而有了强制执行,法院就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多种执行措施 ,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让法律的判决得以落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详解
(一)执行依据
强制执行可不是随意进行的,它必须有明确的执行依据,也就是那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这些文书就像是开启强制执行大门的钥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法院的判决书:这是法院经过审理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的权威性判定,是最常见的执行依据之一。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这份判决书就可以作为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 裁定书: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程序性问题或者部分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也可以成为执行依据。比如在财产保全案件中,法院作出的查封、扣押被申请人财产的裁定书,在后续执行阶段就具有执行力。
- 调解书: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制作的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就可以依据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
- 仲裁裁决:当双方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时,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比如在商业仲裁中,仲裁庭裁决一方支付另一方货款及违约金,该裁决生效后,胜诉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公证债权文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借款合同公证等,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些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为权利人提供了多样化的救济途径,确保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二)执行主体与管辖
- 执行主体: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法院的执行机构起着关键作用,它就像是这场法律行动的指挥官。执行员们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的指令,具体负责执行工作的开展,他们需要严谨细致地操作每一个执行环节,确保执行工作的合法、公正、高效进行 。
- 管辖规则:不同的法律文书,对应的执行法院管辖规则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这就好比一场接力赛,第一审法院是起跑点,而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则是接力点,它们共同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 对于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像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这样的管辖规则,既考虑了方便当事人申请执行,又兼顾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和便利性,就像精密的齿轮,各个部分紧密配合,使得整个执行程序能够有条不紊地运转。
(三)执行措施大盘点
- 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就像拥有一把万能钥匙,可以打开被执行人的资金信息大门 。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存款,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采取冻结措施,禁止被执行人提取或转移这笔资金,就像是给这笔存款加上了一把锁 。如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法院还可以直接将存款划拨到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实现债权的清偿,让权利人的权益得以真正实现 。
- 扣留、提取收入:除了存款,被执行人的收入也是执行的对象之一。这里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租金收入等各种合法收入 。法院可以扣留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暂扣在原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法院就会提取这部分收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就像从源头截断被执行人的资金流,迫使他们履行法律义务 。
-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对于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查封就像是给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禁止任何人转移和处理 ;扣押则是将财产转移到指定地点进行保管 。如果被执行人还是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就会将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拍卖是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以最高价格出售财产,让市场来决定财产的价值 ;变卖则是直接强制出卖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 。通过这些措施,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转化为现金,用于偿还债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
张小泉案中的强制执行流程推测
基于张小泉集团被执行案,我们可以合理推测法院在这一过程中可能采取的执行流程和措施。假设申请执行人在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张小泉集团等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便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首先会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张小泉集团及相关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这就像是在信息的海洋里撒下一张大网,试图捕获一切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比如查询其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各类财产信息 。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银行存款,法院会直接将存款划拨到法院账户,再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迅速高效地实现债权清偿,完成执行任务 。
若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执行法官就会深入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同时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精心制订执行方案 。比如,若发现张小泉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这些股份此前已被质押或冻结,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程序对这些股份进行处置,可能会涉及到与质权人、其他相关债权人的沟通协调,以及对股份价值的评估和市场交易情况的考量 。如果被执行人是单位职工,有工资正常发放,但又不能一次性完全履行债务,法院会采取扣留提取的办法,向其单位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劳资部门或财务科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每月为被执行人保留部分生活费后,逐月扣除相应款项 。
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如房产等,法院会先进行查封,限制其处分权,就像给不动产加上了一把 “法律锁” 。然后,通过双方议价、网络询价、定向询价或发起评估等方式确定房产价格 。在确定价格后,进入拍卖程序,第一次拍卖若无人竞拍,会进行第二次拍卖,通常会降价 5 - 20% 。若二拍仍无人竞拍,还会进行为期 60 天的变卖 。如果变卖也无人问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将房产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整个执行流程就像是一场严谨的法律 “舞蹈”,每一个动作都遵循着法律的节奏,确保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
企业如何避免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
对于企业来说,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往往意味着经营陷入了困境,不仅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还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甚至导致企业破产。那么,企业该如何未雨绸缪,避免陷入这样的绝境呢?
(一)合理规划财务,保持资金链稳定
财务就像是企业的血液,合理规划财务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企业要制定科学的财务预算,对收入和支出进行精准预测和管控,避免盲目扩张和过度投资。同时,要保持合理的债务结构,避免过度负债,确保资金链的稳定。比如,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要充分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收益风险,不能仅仅因为一时的市场热度就盲目跟风投资,像张小泉集团的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大量投资与主业无关的项目,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债务危机,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案例 。企业还可以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如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来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的流动性 。
(二)稳健投资,避免盲目扩张
投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必须要稳健进行。在进行投资决策前,企业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行业竞争状况、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 。同时,要结合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选择与主业相关或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项目,避免盲目进入不熟悉的领域。例如,一家专注于制造业的企业,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就贸然进入房地产行业,很可能会因为对行业规则和市场变化不了解而遭受损失 。企业还可以采用分散投资的策略,将资金分散到多个项目或领域,降低单一投资项目的风险 。
(三)重视合同履行,维护良好信用
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也是维护企业良好信用的关键。企业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合法,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清而引发纠纷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合同履行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合同,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取得对方的理解和同意,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要按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买方要按时支付货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可能导致对方提起诉讼,甚至申请强制执行 。只有重视合同履行,企业才能在市场中树立良好的信誉,赢得合作伙伴和客户的信任,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
(四)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预警机制
风险无处不在,企业要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识别、评估和监控 。可以通过制定风险管理制度、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等方式,明确风险管理职责,规范风险管理流程 。同时,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指标、市场动态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信号,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比如,当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负债率上升等指标出现异常时,预警机制就应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企业管理层关注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
(五)及时解决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当纠纷发生时,企业要保持冷静,积极主动地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这些方式通常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灵活性强等优点,能够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保持与对方的良好合作关系 。如果非诉讼方式无法解决纠纷,企业也应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要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收集等问题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企业要及时收集和整理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证据,如合同原件、往来函件、付款凭证、验收报告等,以便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同时,企业要避免拖延和逃避纠纷,因为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往往会不断升级,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
总结与思考
张小泉集团被强制执行 31.3 亿这一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它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一家百年老字号在经营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失误,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强制执行这一法律手段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债权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
对于企业来说,遵守法律、诚信经营是立足之本,稳健发展、合理规划是长远之道。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避免陷入法律纠纷和债务困境。而对于我们普通民众来说,了解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不仅能让我们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让我们更加敬畏法律,自觉遵守法律 。
在这个法治社会里,法律既是我们的保护伞,也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希望大家都能从张小泉集团的事件中吸取教训,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分享你对这一事件的看法,以及你所知道的关于强制执行的案例和故事 。
正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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