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吃员晒工资条被开除的法律探讨
近日,江苏南通山姆会员店试吃员顾小姐因晒工资条被开除,引发网友热议。
顾小姐经招聘平台入职,面试时被告知月薪 4250 元,签合同时合同却显示基本工资 2490 元。第二个月全勤后,到手工资 2285 元,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顾小姐提出质疑,派遣公司达生公司回应称其仅两个月满勤,并出示 10 月、12 月工资条,称扣除社保后薪资发放合规,但顾小姐不认可。此后,顾小姐在网上公开工资明细,随即被达生公司以 “严重违纪” 开除。达生公司依据《保密协议》和《员工手册》,称顾小姐泄露商业秘密、损害品牌声誉,提出补偿 2900 元让其删帖,可顾小姐找发帖博主时,博主否认发帖。
从法律层面看,公司开除顾小姐的行为存诸多疑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需符合法律规定,且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否则可能无效。工资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尚无定论,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判断,若企业无法证明其保密性对经营有重大影响,保密协议中工资保密条款或无效。此外,企业开除员工需遵循严格法律程序,若未履行则开除行为或违法。并且,公司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纪,仅凭晒工资条认定损害品牌声誉,证据或不充分。
在类似案例中,互联网公司员工小李因分享工资条被开除,法院认定公司未能证明工资信息保密性对经营的重大影响,开除行为违法;某制造企业员工小王公开工资条遭开除,仲裁委因公司《员工手册》制定未履行民主程序、未公示,裁决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
职场中,薪资保密制度虽能减少员工攀比、维持企业稳定,但也可能降低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损害员工知情权。企业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应尊重员工权益,建立公平透明的薪酬制度。
山姆试吃员事件反映出薪资保密制度与员工权益保障的矛盾。保障员工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期待企业重视员工权益,健全薪酬制度,也希望员工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正文到此结束
- 本文标签: 合同解除 仲裁诉讼 民商合同
- 本文链接: http://www.hejicheng.cn/article/19935
- 版权声明: 本文由深圳何继成律师原创发布,转载请遵循《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4.0 国际 (CC BY-NC-SA 4.0)》许可协议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