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股东想显名?这五步关键认定缺一不可!
匿名股东主张显名,认定其股东身份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证明代持股合意
- 存在书面代持协议: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股权代持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出资方式、股权比例、代持期限等内容。
- 其他证据佐证:若没有书面代持协议,可通过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代持股合意。
审查实际出资情况
- 出资支付凭证:匿名股东要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汇款凭证、收据等,证明其已实际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认缴出资。转账时最好注明款项用途为 “投资款” 等与出资相关的内容。
- 资金来源合法性:出资资金来源应合法,若资金来源存在违法情形,可能影响股东身份的认定。
- 财务账册记录:公司的财务账册、验资报告等文件中,有关于匿名股东出资的记载,也可作为认定其实际出资的证据。
核实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 参与公司决策:如参加股东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或决议上签名,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 享受股东收益:直接从公司领取分红,或有证据证明公司按照其实际出资情况向其分配了利润。
- 委派人员管理:能够证明其曾指派人员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确认是否符合法定资质要求
- 法律法规限制:法律对某些行业或特定类型公司的股东资格有特殊规定,如金融行业、国有企业等。需审查匿名股东是否符合这些规定,是否存在法律禁止的情形,如公务员不能成为营利性公司的股东等。
- 公司章程约定: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则,若公司章程对股东的资格、条件等有特别约定,匿名股东主张显名时也需符合这些约定。
考量其他股东的态度
- 过半数股东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等登记事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股东知晓并默认:能证明公司过半数的其他股东知道其实际出资的事实,且对其实际行使股东权利未曾提出异议,可认定其股东身份。(九民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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