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馨蔓张纪中离婚后财产纠纷诉求得到支持的要点
一、事件回顾:樊馨蔓与张纪中离婚后财产纷争再升级
近日,娱乐圈又起波澜,导演张纪中与前妻樊馨蔓的离婚财产纠纷再度成为公众焦点。樊馨蔓公开回应被张纪中夫妇反诉一事,言辞激烈地控诉张纪中在离婚期间转移高达三亿的资产 。这一回应瞬间点燃舆论,不少网友直呼 “贵圈真乱”。
回顾两人的过往,张纪中作为影视圈的知名导演,其翻拍的金庸武侠剧如《笑傲江湖》《天龙八部》等,在影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樊馨蔓也曾是央视的知名导演,在《东方时空・百姓故事》《感动中国》等节目中展现出卓越才华。两人于 1988 年相识,经过多年爱情长跑,2002 年正式步入婚姻殿堂,这段婚姻曾被视为娱乐圈的佳话。然而,2016 年 12 月 23 日,他们的婚姻画上句号,此后,双方的矛盾却不断升级,从最初互相指责出轨,到如今对簿公堂争夺财产,每一次交锋都吸引着大众的目光。
此次樊馨蔓回应中提到,张纪中除了生孩子就是琢磨如何冻结她的银行卡,离婚过程中挪走、转移的房产、股票、资金不小于三亿。而张纪中方面则反诉樊馨蔓,要求其承担当年的 500 万及利息 ,该诉求的相关事实虽已经过一审、二审、终审认定,但张纪中仍继续起诉,这让樊馨蔓认为他是在博取流量关注。双方各执一词,真相究竟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场财产纷争无疑给公众带来了诸多思考,尤其是在婚姻财产法律层面,其中涉及的婚姻法关于转移财产的规定以及民诉法中支持诉求的证据要求,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二、婚姻法中关于财产转移的规定解读
(一)法律条款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体系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有着明确的规定,尤其是针对财产转移行为,旨在保障婚姻关系中双方的合法财产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这一条款清晰地界定了财产转移的范畴,包括隐藏财产,如将贵重物品藏于他人不知之处;转移财产,像私自将存款转至他人名下账户、擅自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过户给亲属等;变卖财产,即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拥有的车辆、房产等资产;毁损财产,故意损坏夫妻共同财产使其价值降低或丧失;挥霍财产,不合理地大量消费夫妻共同财产,如在离婚前夕进行奢侈消费。对于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也被视为严重侵害对方财产权益的举动。一旦被认定存在这些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转移财产的一方将面临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严厉后果。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另一方同样拥有法律救济途径,可通过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二)实际案例分析
为了更直观地理解婚姻法在财产转移认定和判决中的应用,我们来看一些实际案例。在案例一中,王先生和李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了多处房产和大量存款。在离婚诉讼期间,王先生私自将其中一套房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卖给了自己的弟弟,并将部分存款转移至朋友账户。李女士发现后,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王先生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王先生转移财产的事实成立,在财产分割时,将王先生转移的房产和存款全部追回,并对王先生进行了少分财产的判决,李女士获得了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
再看案例二,张女士和赵先生离婚时,赵先生伪造了多张借条,声称在婚姻期间为家庭经营借了大量外债,企图让张女士分担债务,从而侵占更多财产。张女士对这些借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借条是赵先生与所谓的债权人串通伪造的。法院查明真相后,不仅没有支持赵先生的债务主张,还因其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对赵先生进行了少分财产的处罚,张女士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了维护 。
这些案例充分表明,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财产转移行为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事实的查明。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就会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保护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 。
三、民诉法要求下支持诉求的证据要点
(一)证据类型介绍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支撑当事人诉求的关键,其种类丰富多样,每一种都在案件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
书证作为常见的证据类型,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在财产纠纷案件里,书证的作用尤为显著,像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协议,明确记载了双方对房产、存款等财产的归属约定,能直接证明财产的分配意向;银行的转账记录,清晰展示了资金的流向和数额,可用于证明财产的转移情况;还有各类合同,详细规定了财产交易的细节,是判断财产权益的重要依据 。
物证则是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在涉及财产纠纷时,如果双方对某件贵重物品的归属有争议,该物品本身就是重要物证,通过对其特征的鉴定和确认,可以判断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在财产转移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
视听资料,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在离婚财产纠纷中,录音可以记录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处置的对话,录像能拍下转移财产的现场情况,这些都能直观地呈现财产纠纷的关键情节,为案件审理提供有力证据 。
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如今,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在财产纠纷案件中频繁出现,比如夫妻一方在微信中向他人提及转移财产的计划,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财产转移的相关文件,这些电子数据都可能成为揭露财产转移行为的关键线索 。
证人证言是知晓案件事实的证人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在樊馨蔓与张纪中案件中,如果有双方共同的朋友或工作人员,知晓张纪中转移财产的具体行为,其提供的证人证言将对案件的判断起到辅助证明的作用 。
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后作出的意见。在涉及财产价值评估时,比如对夫妻共有的房产、古董等进行价值鉴定,专业的鉴定意见能为财产分割提供客观准确的价值参考 。
(二)证据收集与保全
合法收集证据是确保其有效性的前提。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获取证据,对于书证,要尽量收集原件,如合同原件、借条原件等,如果无法获取原件,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补充,但需与原件核对无误或有其他证据佐证 。收集物证时,要注意保持其原始状态,避免损坏或篡改,对于不易保存的物证,可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
在收集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时,一定要保证来源合法,不能通过非法窃听、偷拍等手段获取证据,否则即使内容真实,也可能因来源违法而不被法院采纳 。例如,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安装窃听器获取的录音,就属于非法证据 。证人证言的收集,要确保证人是自愿作证,并且证人具备相应的认知和表达能力,询问证人时要做好记录,必要时可以让证人提供书面证言 。
证据保全同样至关重要,由于证据具有易失性,很多时候随着时间推移或人为因素,证据可能会消失或被篡改。在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迹象时,要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保全,公证机构会按照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固定和保存,公证后的证据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也可以自行采取一些保全措施,如对重要文件进行复印、扫描,对电子数据进行备份等,但自行保全时要注意保留证据的原始状态,并做好相关记录 。如果情况紧急,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确保证据的安全 。在樊馨蔓与张纪中这样复杂的财产纠纷案件中,及时有效的证据收集与保全,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走向和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
四、如何在婚姻财产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
(一)预防措施
在婚姻关系中,提前做好预防措施能有效降低财产纠纷的风险,保障自身财产权益。婚前财产协议是一种极为有效的预防手段 。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平等协商,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婚前财产的范围、归属以及婚后财产的分配方式等。比如一方在婚前拥有房产、车辆等大额资产,通过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清晰界定这些资产在婚后仍归其个人所有,避免因婚姻关系的变化而产生产权争议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时,双方需确保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内容要明确具体,涵盖各类可能涉及的财产,且最好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
财产登记也是关键的一环,准确清晰的财产登记能为财产归属提供有力证明 。对于房产,要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明确产权人,若为夫妻共同购买,应在房产证上明确双方的份额;车辆同样要做好过户登记,确保车辆所有权归属清晰;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要保留好开户信息、交易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准确追溯财产的来源和流向 。在樊馨蔓与张纪中案件中,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进行了规范的登记和明确的约定,或许这场财产纷争就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议 。
(二)纠纷发生后的应对策略
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迅速采取应对策略至关重要 。首先,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帮助当事人了解自身的权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径 。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分析案件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指导当事人收集有效的证据,避免因当事人自身法律知识不足而导致权益受损 。
申请财产保全是阻止财产进一步转移的重要举措 。当发现对方有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行为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申请时,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价值以及申请保全的理由,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收到申请并审查符合条件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财产被转移 。例如,在离婚诉讼期间,若发现对方有转移银行存款的迹象,当事人可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确保存款安全 。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主动地收集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除了前文提到的各类证据类型,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与对方沟通时的录音、与相关知情人的谈话记录等方式获取更多证据 。同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能够在法庭上被有效采纳 。在樊馨蔓与张纪中这样复杂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中,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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